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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虾蟹鳜池塘生态养殖的环境条件、池塘准备、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治及收获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虾蟹鳜池塘生态养殖生产。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cological Pond Culture of Shrimp, Crab and Mandarin Fish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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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虾蟹鳜池塘生态养殖技术规程》(DB42/T 1436-2018)是湖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虾、蟹、鳜三种水产品的生态混养模式。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关于池塘条件
标准要求池塘面积应在20至50亩之间,池底平坦且无淤泥堆积,水源充足且水质符合GB 11607的规定。这表明养殖环境应具备良好的排灌系统和清洁的水源,避免因污染导致疾病传播或影响水产品质量。
放养前准备
在放养之前,需对池塘进行彻底清整并消毒处理。具体操作为每公顷使用生石灰1500公斤或漂白粉10公斤进行全池泼洒,以杀灭病原微生物及害虫。同时,还需施加有机肥作为基础饵料,通常每公顷施用腐熟粪肥1500至2250公斤来培养浮游生物群落。
苗种选择与投放
苗种的选择至关重要,必须来自有资质的繁殖场,并经过严格检疫确保健康状况良好。对于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其规格应在3克以上;中华绒螯蟹(大闸蟹)则要求个体重量达到2克左右;鳜鱼苗种体长不得少于5厘米。投放密度方面,克氏原螯虾建议每平方米放养20至30尾,中华绒螯蟹为10至15只/平方米,而鳜鱼控制在2至3尾/亩范围内即可。
日常管理措施
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巡塘观察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投喂量和频率。一般情况下,每天早晚各投喂一次,投喂量占总重的3%-5%,具体可根据天气状况灵活调整。此外,还需定期检测溶解氧水平,保持在5毫克/升以上;氨氮浓度低于0.2毫克/升;pH值维持在7.5-8.5之间。当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疾病防控
为了预防疾病的发生,在整个养殖周期内都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除了合理安排饲养密度外,还可以通过轮换用药方式减少抗药性产生几率。例如,在非生长季节可适当增加泼洒石灰次数或者使用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
综上所述,《虾蟹鳜池塘生态养殖技术规程》从选址规划到具体实施环节都给出了明确指导方针,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保证产品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