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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及监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种猪场的环境质量管理与评价。
Title:Environmental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Swine Breeding Farms - Area and Buffer Zone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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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429-2018种猪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对种猪场的环境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舍区环境质量要求
1. 空气质量
- 氨浓度:不超过15mg/m³。氨是一种刺激性气体,浓度过高会损害猪群健康,影响生产性能。养殖场应定期监测并采取通风换气等措施降低氨浓度。
- 硫化氢浓度:不超过10mg/m³。硫化氢具有强烈臭味且有毒,需通过合理设计粪污处理系统减少其产生。
2. 温湿度控制
- 温度保持在18℃~22℃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60%~70%范围内。适宜的温湿度有助于提高猪只舒适度,促进生长发育。
场区环境质量要求
1. 噪声水平
- 场区内噪声昼间不得超过60dB(A),夜间不得超过50dB(A)。过大的噪声会影响猪群休息与繁殖,同时也会干扰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
2. 固体废弃物管理
- 应建立完善的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及处置体系,确保废弃物不随意堆放或排放,防止污染土壤和水源。
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
1. 植被覆盖
- 缓冲区内植被覆盖率需达到80%以上。良好的绿化不仅美化环境还能有效吸收有害物质,改善空气质量。
2. 水体保护
- 对于靠近场区的河流湖泊等水体,禁止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以保护水资源免受污染。
上述内容只是该标准中的一部分重要内容,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全面遵守各项规定,从而保障种猪场生态环境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