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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延期连续监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测试方法及安装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应用。
Titl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 of Ultra-Low Emission Fixed Pollution 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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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2782-2018是河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以下从几个关键部分进行解读:
在“技术要求”部分中,明确指出系统应具备抗干扰能力,能够适应工业现场复杂的电磁环境。例如,对于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要求设备能在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的条件下正常工作。这一规定确保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即使受到外界电磁干扰,系统仍能稳定运行。
“试验方法”部分详细描述了如何验证这些技术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比如,在进行电磁兼容性测试时,需要按照GB/T 17626系列标准执行,包括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等项目的检测。这为设备制造商提供了具体的测试流程,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此外,“检验规则”明确了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安全性能测试等基本项目,而型式检验则需涵盖全部技术指标,只有当所有项目均合格后才能判定产品合格。这种严格的检验程序有助于保障产品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DB13/T 2782-2018不仅提出了超低排放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规范,还通过详尽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为行业内的生产与使用提供了指导依据,促进了环保监测技术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