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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服务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 for Mailing of Individual Rights Records in Social Insurance DB13/T 2760-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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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规范解读
DB13T 2760-2018是河北省地方标准,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的邮寄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对其中重要条文的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负责权益记录单的打印、封装和邮寄工作。这一规定强调了经办机构在权益保障中的主体地位。
其次,关于邮寄方式的选择,标准要求优先采用挂号信或快递服务。这确保了邮件的送达率和安全性。同时,要求建立详细的邮寄记录,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邮寄日期等信息。这些记录为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追溯依据。
对于邮寄费用的承担,标准提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支付。这一安排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公平性。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保密要求。要求所有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这不仅是对参保人隐私权的保护,也是对经办机构责任意识的考验。
最后,标准要求定期对邮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操作符合规范要求。这种持续改进机制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
以上是对DB13T 2760-2018中关键内容的解读,希望能帮助相关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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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