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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监督保障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遵循。
Title:Basic Requirements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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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2132-2018《政务公开基本要求》是广东省地方标准,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文的解读:
### 信息公开范围
标准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这些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 信息公开方式
对于公开的方式,标准建议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特别是政府网站作为主要平台,应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并提供便捷的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所需信息。
### 信息公开程序
在信息公开程序上,标准强调了申请公开信息时需遵循一定的流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则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监督与保障机制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的有效实施,标准还提出了建立监督和保障机制的要求。这包括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并通报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处理相关问题。
以上是对DB44/T 2132-2018中部分内容的重要解读,旨在促进更高效、透明的政务公开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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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