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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管电子数据采集的基本原则、采集流程、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市场监管领域中电子数据的采集活动及相关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Title:Regulatory Electronic Data Collection Specification for Market Supervis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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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市场监管电子数据采集规范》(DB35/T 1790-2018)是福建省地方性标准,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子数据采集提供了规范化指导。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内电子数据的采集活动。标准明确了电子数据的概念,即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生成、存储或传输的数据信息。还规定了电子数据载体、采集工具等相关术语的具体含义,这些定义为后续操作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依据。
二、采集原则
标准强调电子数据采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大基本原则。合法性要求采集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性确保采集到的数据反映客观事实;完整性则保证所有相关数据均被完整记录下来,不得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三、采集流程
1. 制定方案:在正式开始采集前,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采集计划,包括确定采集目标、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等。
2. 实施采集: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具体的操作步骤,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数据提取,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3. 数据验证:对采集结果进行检查核对,确认其准确无误后方可入库保存。
4. 归档管理:将所有相关的原始资料以及处理后的电子文件妥善存档备查。
四、技术要求
对于不同类型的电子设备及操作系统平台上的数据采集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例如,在Windows环境下要求支持NTFS文件系统下的文件恢复功能;而在移动终端方面,则需具备识别SIM卡、内存卡等多种存储介质的能力。此外,还特别提到加密算法的选择应当遵循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
五、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保护敏感信息不被非法访问或篡改,在整个采集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这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强密码保护机制、启用审计日志记录系统状态变化情况等内容。同时,还建议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版本以抵御潜在威胁。
六、质量控制
为保证最终成果的质量水平,本标准还专门设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最初的项目启动阶段直至最后成果交付为止,每个环节都需要经过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在数据分析这一关键步骤中,需要由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共同完成复核工作。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电子数据采集规范》不仅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形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为我们今后进一步完善此类领域的国家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