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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的基本要求、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Title:Requirements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nd Kindergarte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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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486-2018《中小学校、幼儿园反恐怖防范要求》是一项专门针对校园安全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人员管理
5.3.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职工背景审查制度
此条款强调了对教职员工的严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核查。目的是确保进入校园的工作人员没有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物防建设
6.2.1 校园出入口应设置实体围墙或围栏,并保持封闭状态
这一规定旨在通过物理隔离来减少外部威胁直接接触学生的可能性。同时,要求所有进出校园的通道都必须有人值守或者安装自动控制系统。
技防措施
7.1.1 校园内重点区域如教室、图书馆等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系统的部署能够有效记录下任何可疑行为,为事后调查提供证据支持。此外,还应该保证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30天以上。
应急预案
8.2.1 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反恐应急演练
定期举行模拟突发事件的演练活动,可以提高师生面对真实情况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演练内容应当涵盖火灾、地震以及恐怖袭击等多种场景。
风险评估
9.1.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
通过对校园内外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以上只是部分重要的条款解读,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总之,《中小学校、幼儿园反恐怖防范要求》为我们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方针,有助于构建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