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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Catering Industry Grease Fume Pollutants in Hen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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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 1604-2018《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河南省为规范餐饮行业油烟排放行为制定的地方性标准。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需正常运行,且处理效率应达到一定要求。比如对于小型餐饮企业,其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85%。
标准明确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 mg/m³。这意味着餐饮企业排放的油烟中含有的油脂量不能超过这一限值,否则将被视为超标排放。
此外,标准还对采样方法和监测频率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采样应在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进行,并且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
对于新建或改建的餐饮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同时,现有餐饮单位也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改造升级,以满足新的排放标准。
以上这些内容都是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这一地方性环保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