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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胶粉改性沥青及混合料的设计方法、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质量检验与验收。本文件适用于使用胶粉改性沥青进行道路建设及养护的工程项目。
Title: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Rubber Powder Modified Asphalt and Mixtures
中国标准分类号:U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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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417-2018《胶粉改性沥青及混合料设计与施工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胶粉改性沥青及其混合料在道路工程中应用的技术标准。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原材料要求
第3.1条:明确了胶粉的来源、规格和技术指标。胶粉应选用废旧轮胎加工而成,其细度应达到80目以上,并且含水率不得超过1%。这一规定确保了胶粉的质量稳定性,避免因原材料问题影响最终产品的性能。
第3.2条:对于基质沥青的选择,要求使用符合GB/T 498标准的道路石油沥青。同时强调了沥青的针入度、软化点等关键指标需满足特定范围,以保证胶粉改性后的沥青具备良好的路用性能。
配合比设计
第5.1条:提出了胶粉改性沥青配合比设计的基本原则,即通过试验确定最佳掺量。通常情况下,胶粉掺量建议控制在3%-7%之间,具体数值需根据实际交通荷载和气候条件调整。
第5.2条:详细说明了配合比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各项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马歇尔试验、车辙试验以及低温弯曲试验。这些试验旨在评估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抗车辙能力和低温抗裂性。
施工工艺
第6.1条:规定了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温度应控制在160℃至180℃之间。过高或过低的温度都会影响混合料的质量,因此严格控制拌和温度至关重要。
第6.2条:指出摊铺时应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或其他自动找平装置,确保摊铺厚度均匀一致。此外,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米/分钟至4米/分钟范围内,以获得良好的路面平整度。
质量检验
第7.1条:强调了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矿料级配、沥青含量以及残留稳定度等指标。只有当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后方可出厂。
第7.2条:竣工验收阶段需对铺设完成的路面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查压实度、厚度和平整度等参数。若发现不符合标准之处应及时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以上是对DB15/T 1417-2018中部分重要条文的深入解析,希望能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