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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品冷链物流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温度控制、包装、运输、储存及追溯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水产品冷链物流的操作和管理。
Title:Operational Procedures for Aquatic Products Cold Chain Logistic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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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015-2018《水产品冷链物流操作规程》是一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规范了水产品从捕捞、运输到销售全过程中的冷链操作要求。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水产品的预冷环节,标准规定预冷温度应控制在0℃至4℃之间,并且预冷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快速降低水产品的温度,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同时避免因长时间低温处理导致水产品质量下降。
其次,在冷藏运输过程中,标准强调运输车辆的车厢内部温度应维持在-18℃以下,并且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要保持温度稳定。此外还要求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制冷效果良好。这些措施旨在保证水产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影响。
再者,关于冷冻储存管理,标准指出冷冻库内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在90%以上,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水产品表面结霜以及干耗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要求定期清理冷冻库内部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最后,在销售环节,标准建议采用透明包装展示水产品,并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应及时促销或下架处理,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严格规定,《水产品冷链物流操作规程》为整个行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方案,有助于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