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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的限额要求、计算方法及统计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及新建企业能耗控制。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Unit Product of Ready-Mixed Mortar - DB11/T 1527-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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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527-2018《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能耗限额、节能管理以及节能措施。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能耗限额指标
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的预拌砂浆(如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的能耗限额值。例如,对于干混砂浆,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分为三个等级: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这些数值是根据行业现状和技术发展水平设定的,旨在引导企业逐步提高能效。
节能管理要求
标准强调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节能管理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能源计量、统计分析及定期评估等环节。此外,还应制定详细的节能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技术措施与节能改造
为了实现规定的能耗限额,标准提出了多项技术措施建议。比如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原料储存运输过程中的保温隔热处理;改进烘干工艺以减少热损失等。同时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整体能效水平。
监督检查机制
为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标准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将对企业遵守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超出限定值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直至达标为止。此外,还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以上内容基于DB11/T 1527-2018标准进行了概括性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信息或具体案例分析,请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