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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游泳场所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技术要求、评定方法和评定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游泳场所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Production Rating - Part 52: Swimming Ven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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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322.52-2018《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2部分:游泳场所》是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游泳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方面,标准要求游泳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明确其职责。例如,第4.1.1条规定了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强调机构应覆盖从管理层到执行层的各个层级,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此外,第4.1.2条还规定了安全管理机构成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其次,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上,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第4.2.1条指出,游泳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同时,第4.2.3条特别强调了对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比如救生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再者,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方面,标准也给出了明确指引。第4.3.1条提到,游泳池周边应当安装防护栏杆,并且高度不得低于1.1米;第4.3.2条则进一步说明了救生器材配备的标准,包括数量、种类以及存放位置等细节问题。另外,第4.3.4条还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所有相关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最后,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方面,标准同样做出了细致安排。第4.4.1条规定了日常巡查频率及内容,要求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4.4.3条明确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处置流程,包括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情况以及组织救援行动等内容。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2部分:游泳场所》通过上述各项条款为游泳场所提供了系统化的安全管理框架,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