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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兽用疫苗储存和运输的基本要求、设施设备、温度控制、操作规程、记录与追溯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兽用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在储存和运输环节的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of Veterinary Vacc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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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2783-2017《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确保兽用疫苗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1. 储存环境要求
标准中明确指出,兽用疫苗应储存在专用的冷藏设备中,温度通常控制在2℃至8℃之间。这一范围能够有效保持疫苗的活性和稳定性。此外,储存区域需保持清洁、干燥,并定期检查温湿度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2. 运输条件
在运输过程中,疫苗需使用具有冷藏功能的车辆或保温箱,并配备温度监控设备。标准特别强调,在运输途中应尽量减少震动和光照,避免因外界环境变化导致疫苗失效。同时,运输时间应尽可能缩短,以减少风险。
3. 验收与入库
接收疫苗时,必须核对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信息。疫苗入库前需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温度记录是否正常。任何不符合标准的疫苗都不得入库,必须及时处理并上报。
4. 库存管理
库存疫苗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管理,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对于即将过期的疫苗应及时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同时,库房内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区分不同种类和批次的疫苗,便于管理和追溯。
5. 人员培训
标准还要求相关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熟悉疫苗的特性、储存要求以及应急处理措施。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负责疫苗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操作规范性和安全性。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兽用疫苗的质量,从而保障动物健康和养殖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