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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气象灾害调查的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和相关防灾减灾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Investig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 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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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776-2018《气象灾害调查工作规范》是天津市地方标准,于2018年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气象灾害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查内容、数据采集与处理等内容。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基本要求方面,标准明确指出气象灾害调查应遵循客观性、科学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这意味着调查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并且要在灾害发生后尽快展开调查以获取第一手资料。例如,对于暴雨洪涝灾害的调查,应在降水停止后立即开始现场勘查,记录积水深度、流速等关键信息。
其次,在工作程序上,标准强调调查工作应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三个步骤有序进行。在准备阶段,需要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包括确定调查范围、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等。实施阶段则要求调查人员深入灾区实地考察,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一手资料。总结阶段是对整个调查过程的回顾与评估,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
关于调查内容,标准特别提到要全面覆盖灾害类型、影响程度、成灾原因等方面。比如,在台风灾害调查中,不仅要统计受灾人口数量、经济损失情况,还应对台风路径、强度变化以及防灾减灾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深入分析。此外,标准还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GIS)等辅助调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在数据采集与处理环节,标准提出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所有原始数据必须经过双重核验才能录入数据库,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长期保存。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直接测量的数据,可以采用间接推算的方式,并注明假设条件及误差范围。
总之,《气象灾害调查工作规范》为规范我市气象灾害调查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断优化调查流程,积累宝贵经验,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