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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90-2012 电厂辅机用油运行及维护管理导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之一,由国家能源局发布,旨在规范和指导火电厂、核电站等电力设施中辅助机械设备用油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发电厂中用于润滑、冷却、液压等系统的润滑油、液压油及其他特种油品的使用和管理。
本导则的制定基于我国电力系统长期运行经验,结合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和研究成果,对电厂辅机设备用油的选用、储存、运行监测、污染控制、更换周期以及废油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目的是确保电厂辅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运行安全性与经济性。
在用油选择方面,《DLT 290-2012》强调应根据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和实际工况条件,合理选用适合的油品。同时,要关注油品的理化性能指标,如粘度、闪点、酸值、水分含量等,以保证油品能够满足设备运行需求。此外,还应考虑油品的兼容性和抗氧化性能,避免因油品混用或老化导致设备故障。
在油品储存和运输环节,导则要求必须按照油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防止污染和变质。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并远离热源和火源。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漏、防震措施,确保油品质量不受影响。
运行过程中,对油品的监测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导则提出应定期对油品进行取样分析,检测其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建议采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掌握油品状态变化,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对于油品污染控制,《DLT 290-2012》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清洗滤油器、更换过滤元件,防止杂质进入设备内部;加强油箱密封性,减少外界污染物侵入;并定期检查油液清洁度,确保油品处于良好状态。
在油品更换方面,导则明确了不同工况下的更换周期和判断标准。例如,当油品出现严重乳化、颜色变深、粘度变化超过允许范围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油品更换记录制度,便于后续跟踪和分析。
此外,导则还涉及废油处理的相关内容。强调应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对废弃油品进行妥善处理,避免环境污染。鼓励采用回收再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
《DLT 290-2012》不仅为电厂辅机设备用油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也为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提升设备运行效率,降低维护成本,延长设备寿命,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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