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GB 20922-200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是中国国家标准,旨在规范城市污水再生后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经过处理的城市污水,作为农田灌溉用水时的水质控制指标,确保灌溉水对农作物、土壤及环境的安全性。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用水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包括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汞、总镉、总铅等关键指标。同时,还对病原微生物如粪大肠菌群数进行了限制,以防止通过灌溉传播疾病。
在实施过程中,该标准为污水处理厂提供了明确的出水水质要求,也为农业部门提供了科学依据,确保再生水在农业中的安全使用。此外,该标准还鼓励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缓解农业用水紧张问题。
《GB 20922-2007》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改善农业灌溉用水条件,还能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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