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是为规范环境行政复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明确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等程序,确保环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规定了复议机关的职责,强化了对环境行政行为的监督。该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出的复议申请,旨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环境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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