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建市[2015]35号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是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与安全监管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该规定明确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中的七项主要责任,包括依法依规开展设计、参与关键节点验收、落实设计变更管理等。旨在强化设计责任意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防范设计缺陷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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