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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 计,是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本规范的制定旨在提高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水平,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探测火情并发出警报,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可以有效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提升建筑的安全性。
《GB 50116-2013》是在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1998)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充分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技术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系统组成、设备选型、布线要求、控制逻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更新。
规范内容涵盖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原则、系统分类、设备设置、信号传输、联动控制、电源配置等多个方面。其中,系统分类包括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和集中与区域相结合的报警系统,不同类型的建筑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系统形式。
在设备设置方面,规范明确了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关键设备的安装位置、数量及性能要求。同时,对系统的布线方式、线缆类型、接地保护等技术细节提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信号传输方面,规范强调了火灾报警信号的传输方式、传输距离以及通信协议的要求,确保报警信息能够准确、快速地传递至消防控制中心。此外,对于系统与其他消防设施之间的联动控制,也作出了详细规定,以实现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的协同运作。
电源配置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的重要环节。规范要求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仍能正常运行。同时,对电源容量、供电时间及配电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以保障系统的持续运行。
《GB 50116-2013》还特别强调了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鼓励采用智能化、模块化的设计理念,便于后期的维护和升级。同时,规范对系统调试、验收和使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系统在投入使用后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现代建筑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GB 50116-2013》的实施,不仅提高了我国建筑火灾防控水平,也为建筑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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