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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997-2006 火电厂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是中国电力行业标准之一,旨在规范火电厂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所产生的废水的水质控制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的燃煤发电厂,对脱硫废水的排放和处理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
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为火电厂脱硫废水的处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通过制定严格的水质控制指标,可以有效减少脱硫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并保障生态环境的安全。
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过程中,由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石灰石浆液反应生成硫酸钙,同时会引入大量的杂质和重金属离子,因此脱硫废水的成分较为复杂。主要包括悬浮物、氯离子、氟离子、重金属离子(如铅、镉、汞等)、COD(化学需氧量)以及pH值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若未经妥善处理直接排放,将对水体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确保脱硫废水的处理效果,《DLT 997-2006》对各项水质指标设定了具体的限值。例如,对于悬浮物的浓度,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数值;对于pH值,要求控制在特定范围内以防止腐蚀设备或影响后续处理过程。此外,针对氯离子和氟离子的含量也有相应的限制,以避免对管道和设备造成损害。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对重金属离子的控制。由于重金属具有较强的毒性和生物累积性,其在废水中的浓度必须严格控制。根据标准要求,不同种类的重金属离子在废水中的允许排放浓度各不相同,且需通过有效的处理手段进行去除,如沉淀、吸附、离子交换等方法。
同时,《DLT 997-2006》也对脱硫废水的处理工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建议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方法结合生物处理技术,以实现对废水中多种污染物的综合去除。此外,还需加强对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监测,确保各项水质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火电厂环保技术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有助于提升脱硫废水的处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有利于统一行业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火电厂脱硫废水的处理问题日益受到重视。《DLT 997-2006》作为一项重要的行业标准,在规范脱硫废水处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环保要求的进一步提升,相关标准可能也会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环境治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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