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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065-1996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定》是中国电力行业标准之一,旨在规范水力发电厂中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施。该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发布,自1996年起施行,为水力发电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提供了技术依据和设计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水力发电厂,涵盖了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原则、功能要求、设备配置、系统结构以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等内容。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水力发电厂的运行安全、稳定、高效,并提高自动化水平。
在设计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时,必须遵循DLT 5065-1996的规定,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兼容性。标准中明确指出,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数据采集、过程控制、故障诊断、报警处理等功能,同时应满足电厂运行管理的需求。
标准还对系统的硬件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中央处理单元、数据采集模块、通信网络、人机交互界面等部分。这些组件应具备足够的冗余度和容错能力,以应对突发情况并保障系统持续运行。
在软件方面,DLT 5065-1996强调了系统软件的稳定性、安全性及可扩展性。软件应支持多种通信协议,便于与电厂其他自动化系统进行集成。同时,软件应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便于操作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
此外,该标准还涉及系统通信网络的设计规范,要求采用可靠、高速的数据传输方式,确保各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及时准确。通信网络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故障恢复机制,以保障系统的整体性能。
在系统集成方面,DLT 5065-1996提出,计算机监控系统应与水力发电厂的其他系统如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设备状态监测等实现有效集成。通过系统间的协同工作,可以实现对整个电厂的全面监控和优化管理。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备防止非法访问、数据篡改和病毒攻击的能力,以保障电厂的信息安全。
DLT 5065-1996不仅关注系统的功能实现,还注重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升级性。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未来技术发展和电厂运行需求的变化,确保系统能够适应新的应用环境。
总体而言,《DLT 5065-1996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定》是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对于提升水力发电厂的自动化水平、保障运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该标准也需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工程实践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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