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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破坏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务探析—以华龙、华迅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为视角》是一篇聚焦于矿产资源破坏领域,探讨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实际案例中应用的学术论文。该论文以“华龙”和“华迅”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在矿产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实践与制度运行情况。
论文首先对矿产资源破坏的现状进行了概述,指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日益频繁,但部分企业或个人在缺乏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采矿,导致生态环境严重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对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构成威胁,亟需通过司法手段予以纠正。
随后,论文介绍了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益诉讼制度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具有重要意义。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则是将行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相结合的一种新型诉讼模式,能够在追究违法行为责任的同时,要求侵权人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
在具体案例分析方面,论文详细梳理了“华龙”和“华迅”非法采矿案的案情。两起案件均涉及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造成大面积土地塌陷、水源污染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既审查了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也明确了违法企业的生态修复义务。这一案例体现了公益诉讼制度在矿产资源保护中的现实作用。
论文进一步分析了该案反映出的问题与挑战。一方面,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存在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非法采矿行为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公益诉讼程序在实践中仍面临举证难、鉴定难、执行难等现实困境。此外,对于矿产资源破坏的生态损害评估标准尚不统一,影响了司法裁判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针对上述问题,论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效率;二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明确举证责任分配、损害评估方法等关键环节,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后,论文总结指出,矿产资源破坏问题关系到国家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而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创新性的司法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华龙”“华迅”案的深入剖析,论文不仅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也为今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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