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蔡建华
本规程适用于检测非矿井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气体浓度的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仪器可以分为连续性测量和非连续性测量的仪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