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青岛建华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郗文来、 杨华建、 张新玲、 胡新颖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猪屠宰过程中的燎毛炉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用燃气对脱毛后猪屠体的残毛进行烧除的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