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秦皇岛山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常州飞华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魏华兴、 王春民、 李军、 李学俊、 李传兰、 段秉银、 仲崇欣
本规范规定了板式海水淡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本规范适用于板间介质设计压力不大于0.6MPa,以缸套水、低压废汽或饱和蒸汽为热源,蒸发器和冷凝器为板式结构,采用真空沸腾蒸馏将海水转化为淡水的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