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起草人: 徐国平、 李晓飞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个人佩带,能够连续8h采集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