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申请拆除或评估的旧危房屋,根据本标准做出的评定结果可以为拆除工作的最后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普通旧危房屋,不包括现有的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抗震设防地区及场地类别为IV类的旧危房屋的抗震安全性评定.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抗震安全性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