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谢秋野、 黄宝德、 陆国栋、 武一琦、 徐海云、 贾成、 赵敏、 曹理平、 朱京兴、 邓南文、 王予英、 王宏斌、 张琳、 何肇、 余乐、 魏兴民、 陈慧慧、 葛四敏、 雷雪琴、 张力
本标准规定了编写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基本工作内容、编写深度及程序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