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国营八一二厂
起草人: 张柯、 张时红、 刘文誉、 陈岚
本部分规定了烧结氧化钆-二氧化铀芯块中铝、铁、钙、铬、锌、镁、锰、钼、镍、钛、钒11个杂质元素测定的试剂、仪器设备、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及方法精密度。本部分适用于氧化钆质量分数最大值为12 %的烧结GdO-UO芯块中铝、铁、钙、铬、锌、镁、锰、钼、镍、钛、钒11个杂质元素的测定。也适用于核纯级含钆八氧化铀粉末中铝、铁、钙、铬、锌、镁、锰、钼、镍、钛、钒11个杂质元素的测定。取样量为0.2 g时,方法的定量测定范围见表1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