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规范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任务、 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近海风电场工程。1.0.3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1.0.4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本标准第3章第3. 1~3. 13节的规定进行编制,将“概述”列为第1章,依次编排,并应在报告最后附上必要的附图、附表和附件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