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CECS 230-200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steel-concrete mixed structure of tall buildings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8-11-01
分类信息
标准简介

为满足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应用的需要,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设计。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是指由钢框架、钢支撑框架、混合框架,或钢框筒、混合框筒与钢筋(或钢骨)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组成的结构,可分为双重抗侧力体系和非双重抗侧力体系。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场地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混合结构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三个抗震设防类别。建筑抗震设防类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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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