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目标,规范污泥流化床干化焚烧处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以流化床干化焚烧方法集中处置污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污泥流化床干化焚烧处置工程。污泥流化床干化焚烧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路线,应根据污水厂污泥的产生量和成分特点、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专业规划、排水工程专业规划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确定。污泥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