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起草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部信息中心、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重庆市高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成都市城市管理局、 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起草人: 李荣庆、 高萍、 吴强华、 郝萌、 王洪深、 周颖秋、 傅博、 郭喜安、 吴思杭、 龚友夫、 段灿东、 骆峰、 朱志荣、 赵美英、 郭滨、 钱立峰、 章灿钢、 袁泽荣、 王成斌、 曾明波、 张旭、 张跃、 崔媛媛、 赵飚、 李晟、 侯睿、 曾珠、 曾丽琼、 张晓明、 孔少楠、 张蕾、 许欣、 胡环宇、 朱华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对象、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与保障。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的绩效评价,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