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起草人: 鲁志宝、 胡建国、 田桂花、 邓震宇、 刘义祥、 张金专、 陈克、 梁国福、 刘振刚、 王鑫、 陈迎春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躯体伤残者和精神障碍者,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国家和其他行业已有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