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王敬涛、 贾晓航、 何涛、 齐伟明
本标准规定了视野计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视野计设计用于通过主观察觉一个确定的背景下试验刺激点的存在来评价视野的光灵敏度差。本标准不适用于视野的临床方法和心理学试验方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