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单位: 张家港事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人: 车锐、 魏华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联箱(以下简称联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油漆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 MPa,介质为水和饱和蒸汽或介质为水且出口温度不超过120℃的联箱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