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姜荣富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疾病监测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利用、统计和移交的要求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形成的疾病监测相关资料的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