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2)
起草单位: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 忙安石、 王志俭、 蒋时霖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脉冲多普勒超声系统性能的试验方法;—用于进行这些试验的多普勒测试件。本标准适用于:—对脉冲多普勒超声系统整机的试验,该系统未被拆解成子系统或断开相互间的连线;—对脉冲多普勒超声系统的试验,该系统可以是独立的,或作为其他超声仪器的一部分。本标准不涉及电安全、声安全和电磁兼容性(EMC)的内容。一般而言,要进行涉及全部所述试验的工作量是无法承受的,故预期是选择一部分作为常规使用。然而,仍应收集经验来为选择提供指导,并作为目前工作的主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