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南通吉达热工机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汤健、 魏华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舷外冷却器(以下简称冷却器)的结构型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1.6 MPa, 温度低于100℃,冷却介质为海水、江河水,被冷却介质为滑油、淡水的冷却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