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
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
起草人: 张鸿文、 杜纪山、 陈应发、 李芳芳、 翟明普、 周择福、 王红春、 赵玉涛
本标准界定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经济林等术语和定义,给出从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植被配置、经营措施等4 个方面认定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