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O四研究所
起草人: 李雄、 丘崇济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锅壳式燃油热水锅炉(以下简称为锅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介质出口温度低于100℃、设计压力不大于0.8 MPa 锅炉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