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 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 重庆箱根温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捷、 王黎、 区丽萍、 AdrinaKay、 KirstyMacCormick、 刘南征、 罗冀真、 曲超
本标准适用于以提供SPA为特色服务项目的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场所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