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 中兴通讯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UT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科、 田慧蓉、 邹嵘、 顾方方
本标准给出了互联网业务识别系统在运营商网络、企业网络和家庭用户中的应用场景,以及满足这些应用场景,互联网业务识别系统所必需的通用性要求,包括:功能需求、管理需求、安全需求、性能需求、可扩展性需求和可靠性需求。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业务识别系统,或者集成了业务识别功能的互联网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