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非金属化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嘉善三方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江苏新跃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瑞康、 赵乃澄、 张俊科、 郭纪发
本标准规定了改性酚醛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件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中碱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改性酚醛树脂为基体,模压或手糊成型的改性酚醛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