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备分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丹荣、 杨奇、 杨晓玲、 李伟松
YY 0055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石英钨卤素灯为发光源通过特制的滤光片获得波长在400nm~515nm范围内的蓝光,在牙科临床用于复合树脂的光固化作业的光固化机(以下简称光固化机)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网电源供电或可充电内部电源供电的光固化机。本部分不适用于牙科技工室使用的用于间接修复物、胶合剂、义齿和其他在口腔科应用的光固化机。当本部分有规定时,本部分优先于GB 9706.1-2007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