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谭仪文、 范元俊、 陶政修、 张建军、 李国宝、 陈军辉、 曹锦彪、 何焕全
本标准规定了铟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从锌、铅、铜、锡等冶炼生产过程中综合回收提炼的金属铟锭,也适用于其他含铟废杂物料中再生回收提炼的铟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