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周丽霞、 薛敏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毛针织品(含羊绒制品)的技术要求、抽样方案、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及包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精、粗梳毛绒纯纺及混纺针织服装,精、粗梳羊毛纯纺及混纺针织服装。精、粗梳其他毛(绒)纤维纯纺及混纺针织服装的检验。其他毛针织品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