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瑞金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 煤炭总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起草人: 巩玉秀、 么莉、 李六亿、 任伍爱、 张青、 张流波、 李新武、 钱黎明、 冯秀兰、 王易非、 钟秀玲、 武迎宏、 张宇、 黄靖雄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