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交通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浙江海事局
起草人: 肖朝明、 鄂海亮、 曹立新、 徐石明、 胡锡润、 许吉翔、 刘翠莲、 郑平、 李琼、 劳辉、 刘慧茹、 苏醒、 高春元、 林剑鸣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各类码头的等级划分,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原则、配备数量和种类、配备基本要求以及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装卸油品、散杂货、集装箱的码头、泊位和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拆解的单位(除装卸油品的码头、泊位和装卸站外,其余简称“其他码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