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公司大连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石化工程公司、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
起草人: 刘福录、 张勇、 严国华、 费继增、 夏莉、 岳国印、 赵建新、 王文江、 冀峰、 岳彬、 姜英明、 沈炳余、 朱保国、 王万磊、 李晓明、 李世玉、 寿比南、 王为国、 江枫
本部分规定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的要求。常压卧式容器的设计计算按JB/T 4731《钢制卧式容器》的有关规定,其许用应力值可按本部分4.6选取。本部分适用的容器范围为:a)圆筒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0.02MPa,小于0.1Mpa,设计温度范围按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b)矩形容器:设计压力为零,设计温度范围按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各类容器:a)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容器;b)受核辐射的容器;c)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d)直接埋入地下的容器;e)可升降气柜;f)经常搬运的容器;g)料仓;h)几何容积大于1000m3的立式圆筒形容器;i)高度大于10m且长径比大于5的塔式容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